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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分割共同共有房产的方式如下:
1.一般由共同共有人协商分割方式;
2.达不成协议,共有房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;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;
3.共有人分割所得的房产有瑕疵的,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。
二、共同共有的房屋,人手一本房产证,其种一人持有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其他共有人人手一本《房屋共有权证》。
《房屋共有权证》是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的附件,一般为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,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,用以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;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,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。
三、共同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,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。
找法网提醒,共有房产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,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,共同关系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。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为夫妻共有、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。按份共有除了基于法律规定的外,还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,例如合伙而产生的共有、共同出资购房所产生的共有等,按份共有的当事人之间往往也是基于一定的亲属、朋友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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